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在福州签订《闽宁税务协作共建框架协议》,双方将持续推进党建联建、税费征管、对口帮扶等领域的深度协作。
在党建共建方面,闽宁两地税务部门将共享党建资源,打造创新品牌;注重以党建带群建,开展结对共建、互学互鉴和“手拉手、结对子”等联建联学活动;加大税务“家文化”建设交流力度。在强化征管科技交流方面,围绕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深化协作夯实征管基础;深化征管改革创新落实机制,搭建交流互动平台,定期开展智慧税务建设调研交流,推动“小切口”创新在两省(区)生根发芽和创新举措推广。在加强纳税服务合作方面,协同开展精细化税费辅导服务,携手建设更加优质便捷的税费服务体系,协调妥善处理涉及双方的税费诉求和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在加强信息化合作共建方面,建立闽宁智税人才能力提升实践营地,成立“‘智税’闽宁协作风险模型研究室”,定期召开联建视频推进会;组建“智税联建工作团队”,联合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在加强干部队伍交流方面,加强干部交流合作,积极推动条件成熟的其他市、县级税务局对口开展协作共建。
协议签署现场,福建省泉州市税务局、莆田市税务局、南平市税务局分别与宁夏吴忠市税务局、石嘴山市税务局、中卫市税务局签订了对口合作协议。
福建、宁夏两地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闽宁两省(区)税务局结对共建,是深化东西部协作的具体行动,也是拓展闽宁税务协作的重要举措。多年来,闽宁两省(区)税务局守望相助,有着良好的跨区域合作基础。未来,双方将拓展更丰富的可能和更广阔的空间,共画新征程闽宁“同心圆”,共续新时代税务“山海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