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4-09-25 17:22:09 来源: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发文字号:宁医保发〔2024〕 77号

发文日期:2024年9月24日

是否有效:全文有效

各市、 县(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各市、 县(区)税务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隆德县、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做好2025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的意见》 (宁政规发〔2019〕 4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宁医保规发〔2024〕 3号)等文件精神,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期限

2025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限从2024年9月25日开始,原则上至12月 31日结束。 在集中参保期缴费的, 待遇享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 31日。 自2025年起, 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 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允许2025年的退役军人、新入校大中专院校学生、刑满释放人员动态参保,动态参加我区居民医疗保险,有效身份信息分别维护至当年12月31日,其他困难人口动态参保类型按宁医保规发〔2023〕4号文件执行。

二、缴费渠道

(一)线上渠道。

1. “支付宝” APP:在搜索框搜索 “宁夏社保缴费”并点击进入→医疗保险缴费;

2. “我的宁夏” APP:首页→特色专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核定及缴费→医疗保险缴费;

3.黄河农村商业银行手机银行:首页→特色专区→生活缴费→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缴费;

4. “黄河银行”微信公众号:享服务→生活缴费→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二)线下渠道。

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含各市县农商行)任意网点柜台,贺兰县

   (三)职工个账代缴近亲属居民医保费操作流程。

申请职工个账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返还,应在近亲属缴纳宁夏居民医保费3个工作日后提出申请。

1. “我的宁夏” APP。

步骤1:进行门诊共济家庭成员绑定。我的宁夏:首页→更多服务→医疗服务→门诊共济→门诊共济家庭成员绑定。

步骤2:申请门诊共济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返还。我的宁夏:首页→更多服务→医疗服务→门诊共济→门诊共济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2. “支付宝” APP。

步骤1:进行门诊共济家庭成员绑定。支付宝:搜索“宁夏医疗保障”小程序→家庭门诊共济→门诊共济家庭成员绑定。

步骤2: 申请门诊共济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返还。支付宝:搜索“宁夏医疗保障”小程序→家庭门诊共济→门诊共济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三、困难人口医保身份标识工作

动态参保群体医保身份、 生态移民(含农垦生态移民)身份信息系统标识,以及城乡居民医保关系转移及退费工作,参照宁医保发〔2023〕 114号文件执行。

四、工作要求

(二)建立困难群体医保台账。一是要加强与困难人口认定部门工作协同,通过多渠道收集信息,确保台账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做好台账的动态更新管理,定期更新台账信息,确保数据的时效性。二是要建立困难群体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情况定期排查机制。每月排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情况,对因认定困难人口身份部门推送信息延迟的,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按《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救助业务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宁医保发〔2023〕 102号)执行, 确保困难群众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险待遇。要常态化抓好困难人群和新生儿参保缴费工作,确保本地区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 力争实现动态参保全覆盖。

(三)强化政策培训宣传。各地要突出抓好乡镇(街道)、行政村等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结合参保征缴集中宣传月活动,探索创新医保政策宣传方式,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保。要大力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在参保、缴费、报销等环节提供便

捷服务,切实提升医保经办公共服务效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需求。

对缴费期内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与自治区医保局、宁夏税务局联系协调解决。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4年9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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