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税务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企业纳税遵从,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决定开展2024年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本次随机抽查工作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随机抽查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等文件规定,开展本次随机抽查工作。
二、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2024年宁夏区(省级)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
三、随机抽查主体
宁夏区税务局稽查局集中确定抽查对象,各市税务稽查部门对辖区内抽查对象负责具体实施。
四、抽查对象
在宁夏区(省级)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采用定向抽取和不定向抽取相结合的方式,抽取62户企业作为抽查对象。
五、抽查年度及内容
对抽取出的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税务机关对其2021年度至2023年度期间的纳税义务履行情况、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进行稽查。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
六、检查方式
采用企业自查和税务机关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