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03-29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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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

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级税务局党委坚持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税务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列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重点,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邀请专家讲学等26场次。 

(二)认真落实《纲要》《意见》。围绕《纲要》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细化制定全区税务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全面落实《意见》,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既严防收“过头税费”,又坚决把该征的税费依法依规征收好,实现组织收入“颗粒归仓”。2023年全区税务系统组织各项税费收入1330.5亿元,同比增长8.1%。

(二)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细化明确政策措施,2023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156.3亿元,惠及88万户次,有力扶持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持续优化税务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跨区域税收征管和服务一体化,联合发布西部大开发区域办税缴费“最多跑一次”清单178项,推动区域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协同管理。

三、健全税费制度体系管理

(一)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宁夏联合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西北五省(区)税务局发布《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实现了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宁夏区税务局首创的“定额+幅度”裁量标准等30余条修改建议被采纳。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及公平竞争审查。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023年开展涉及行政复议及国务院取消调整罚款事项等规范性文件清理,未发现需废止或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发布规范性文件1件。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开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年审核决策事项30余件,对12件依申请公开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执法公示制度,研发上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明确41项行政执法公示事项,制定工作指引,共向全社会公开信息28万余条;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集执法信息5376条;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共审核执法决定2290件。

(二)严查狠打涉税违法犯罪活动。构建“7+1”部门打击虚开骗税快速反应机制,不断强化税务稽查。加大联合惩戒和案件曝光力度,对“黑名单”企业进行联合惩戒。

六、强化税务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深化内控机制建设。运用内控监督平台发现风险点65个,制定防控措施65条,推送疑点3013 条,发现问题1636条,风险筛选、分析、推送和应对精准度全面提升。

(二)开展党内监督。根据党的二十大届期总局党委第二轮巡视发现的39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21项,同时要求各级各单位结合总局党委通报的第二轮巡视发现的问题统筹开展自查,持续落实整改任务。

七、依法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一)强化复议和应诉管理。健全行政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复议听证审理力度,2023年全区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审结15件。在全区税务系统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发生2起行政应诉案件,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二)多元化解涉税矛盾。全国首创联合自治区司法厅在市、县税务局建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18个,化解涉税争议120余件。公职律师与社会律师联合参与涉税争议调解中心化解矛盾纠纷做法被自治区依法治区委员会在全区推广。

(三)强化投诉举报管理。建立税费服务诉求和舆情分析办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全年受理纳税服务投诉155件,按期办结率100%。受理涉税违法举报2913条,意见建议47条。

八、大力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

(一)主动融入数字政府建设。全新打造“2+5”数字政府互动平台,59个涉税费事项嵌入“政务服务网”和“我的宁夏·税集市”专区,全区45万纳税人、34万自然人、80万灵活就业人员受益。

(二)加强智税联建共建。2023年4月26日在福州与福建税务局成功签订了《“智税”闽宁合作协议》,两地挂牌“风险指标模型联建研究室”开展数据分析应用、风险管理经验交流互鉴。上报总局的12个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风险指标优先开发并在全国上线运行,2个成品油生产企业消费税风险指标纳入全国模型体系推广使用。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制定《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及配套任务清单,建立了领导干部“1+2+X”学法清单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教育培训方案,深化集中学法与自学、宪法宣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落实,各级局领导班子在年终述职时将述法工作一并考核。

(二)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采取“线上%2B线下”等培训形式,扎实开展税务干部普法教育和税收执法业务培训,参加人员3000余人次,税务干部职工人均学法时间超过40小时。通过“学习兴税”等平台开展了3次全系统法律知识测试,合格率达100%。

(三)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法律八进”,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宪法宣传周”“税法伴我行”系列税收普法活动,有效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税法遵从度。

十、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健全法制机构。加强法制机构力量配备,注重选配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到法制部门,配齐配强法制审核人员,人数不少于各级执法人员的5%。

(二)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公职律师的统筹管理,全系统现有公职律师53名。聘请法律顾问,建立内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联动机制,推进法制人才队伍团队化,有效推进税务机关法治化进程。

2024年,宁夏税务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政治方向,统筹推进组织税费收入、落实减税降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各项工作任务,提升法治效能,强化法治保障,按照宁夏税务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计划工作部署狠抓落实,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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