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依规化解社会保险费征缴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争议,原州区税务局主动谋划,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推动争议处理中心在基层实体化运行,着力构建“一站受理、精细分流、联合处置”的争议处理共治新局面,并逐步推动社保费争议处理纳入地方治理综合体系,在税费工作实践中保障广大缴费人切身利益。
纵横贯通,多方联合,筑牢制度保障。税务征缴是连接参保登记和待遇享受的“桥梁”,及时足额缴纳社保费是化解争议的关键,原州区税务局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多次汇报,牵头拟定实施方案,结合征管规程和工作实际,制定《争议处理中心管理办法》等配套措施,征集人社、医保、财政、法院等成员部门意见并达成共识,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优化处理流程,为争议处理工作提供有力抓手和制度保障。
分类分级,问题导向,确保处理效能。社保费争议涉及劳动关系、费款缴纳、基数计算等多个方面,链条长、情况杂,争议化解需要科学有效、统筹兼顾的工作方法。梳理历年案例和工作经验,按业务流程将争议事项归类为“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欠费催缴”等十项,按严重程度划分为“简易、一般、重大”三类,各部门按照职责范围,落实首问责任制,受理后按照业务流程和事项办理单内部传递,归口管理,有序运转,保障争议事项及时协调、妥善处理。
畅通渠道,和言惠民,提升服务质量。打造“争议受理、争议处理、分类转办、跟踪反馈”的工作闭环,线下落实实体化运行“三有”要求,依托政务服务中心、税费争议处置中心等场所,实时受理争议反馈;线上与相关部门联合畅通政府门户网站、信访、政务热线等反映的争议事项记录与流转;建立精细化管理台账,督促参保单位按月及时申报缴费,从源头提高缴费人遵从度;建立市县两级、十一个部门的联络员制度,确保每一项争议有人管、有进度、有结果,以优质全面的服务提高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今年以来,原州区社保费争议案件数量显著增长,在税务部门和各职能部门的密切协作下,即时解决率达到95%以上,确认劳动关系30余人,有效追缴欠费超百万元。下一步,原州区税务局将继续以深化税费共治改革为目标,抗牢主责,凝聚合力,为化解社费争议、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作出更大贡献。(张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