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平罗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01-30 14:19
浏览统计:
来源:平罗县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突出重点,持续推进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全面推进办事全过程公开。2023年,平罗县税务局在执法公示平台共公示事项2945项,其中准予行政许可的结果1405项,欠税信息1463项,税务行政一般处罚程序结果14项,非正常户认定信息59项,委托代征1项,终止委托代征信息3项。门户网站人事任免栏目发布信息2条;政府采购栏目发布信息8条;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135条、通知公告栏目发布12条。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推送温馨提示4372条,配合区市局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展红利账单精准推送2335户。通过征纳互动平台开展事中、事后提醒精准推送9324余条。及时公布税收政策及相关政策解读,更新服务事项等信息,使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办税情况,为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奠定了良好的信息基础。

(二)突出服务,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用心用情畅通受理渠道,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质量,2023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信息,处理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突出规范,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规范公文属性确认和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包括安排部署、督促指导、办理流程等相关内容,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与办税服务厅人员业务培训、政策法规人员的培训相结合,强化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的学习。

(四)突出共治,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通过平罗县税务局和各税务分局信息公告栏及时更新相关税收政策、纳税服务等方面信息。二是依托宁夏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整理完善网站内容,更新栏目配置。三是通过微信、短信、办税服务厅、12345热线等平台及时公开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关心的税收政策和办税事项,及时回应纳税人咨询和诉求。四是严格执行对外税收信息发布制度,信息发布必须填写《平罗县税务局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审批单》,全面落实信息发布制度。

(五)突出成效,全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区局、市局和平罗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平罗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展、舆情风险应对意识有待加强等不足,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学习,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注重提升工作的主动性,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023年,平罗县税务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