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01-28 16:36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以及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之规定,制作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税收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以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09条。一是及时更新机构设置、领导简介、人事任免等基本信息9条;二是结合社会关注热点,紧紧围绕落实减税降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发布相关信息简报62条;三是按照要求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1条;四是发布通知公告、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告、委托代征公告、一类四类企业名单等14条;四是公布A级纳税人名单1条,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2条;五是按上级要求公开预算决算1条,各类政府采购信息9条。

同时,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开展税务宣传。在中国税务报、人民网、宁夏区税务局网站、税务快讯发布新闻稿件20余篇。制作留抵退税政策讲解、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讲解等视频9部;发送优惠政策、暖心提示等5类短信10000余人次;制作各类印有税收政策的宣传品6000余份向纳税人发放,扩大政策宣传面,提高纳税人的参与积极性。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举报情况,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引起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对所有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吸纳辖区企业、中介机构、工商联工作人员组成税收志愿服务团队,形成税务机关服务、涉税中介机构服务与税收志愿者服务互为补充的综合服务格局,开展税收宣传活动12场次,开展涉税培训2场次,有效提高了税收政策知晓度。

(五)监督保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严格审核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审批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公开办公电话和通信地址,严格落实24小时舆情值班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途径,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人员对相关政策熟悉度还不够高;二是部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够及时,时效性不强;三是涉及税务工作的简报信息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2023年,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将进一步推进税收政策的公开水平,不断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和税务部门公信力。

(一)积极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紧扣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涉税政策、涉税事项,倾力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依托办税服务厅、吴忠市税务局网站县局频道,依照法律法规做好各项对外公开工作。

(二)强化对外公开内容审核把关。加大信息公开审核力度,避免出现表述不清、数据错误等问题,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三)紧抓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组织干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和知识学习,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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