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稽查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1-28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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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稽查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强化公开监督,加强组织管理,拓宽公开渠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纳税人和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目标,不断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创新、服务、廉洁税务机关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各项政策,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是结合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月主题,深入开展“税收惠民办实事,深化改革开新局”系列税收宣传活动,为税收改革事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推进全社会共享税收改革红利。

三是不断创新服务举措,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加强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的国家税收政策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低保等特殊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细化工作时限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统一领导、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有效。按照上级税务机关要求,承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稽查局7类58项权责清单,由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统一在公示平台信息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有关要求,适时对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行调整和管理,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建设由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税收违法行为及扫黑除恶检举电话、举报箱、办税服务厅,钉钉税企群等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大载体,向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增加网站发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环节,对各部门提交的待公开信息,严格执行责任部门、保密审查部门,网站管理部门多重审核的把关制度,防止直接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仍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由于本机关为上级垂直单位,主要工作由上级部门统一部署要求,因此本级公开内容较少。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程度不深,对政务公开信息提供的主动性不够。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公开的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的丰富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结合以上不足之处,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各层级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强化主动公开操作。二是扎实做好第三方测评及反馈问题的整改。围绕公众参与、决策公开、政策解读等较为薄弱的方面补缺补差,进一步明晰思路,探索做法,结合单位实际和群众需求,力争打造出亮点。三是继续抓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深入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确保答复流程规范、及时,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安全和公众知情权。及时回应公众热点,发挥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等平台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止。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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