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稽查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1-27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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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稽查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双随机一公开、公布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为重点,加大稽查信息公开力度,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以来,银川市税务局稽查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的工作要求,周密部署,集中骨干力量,采用信息化手段,全面开展了税务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全年共承接随机抽查企业145户,立案检查户数76户。此项工作能够按照工作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未产生负面影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对公开内容进行定期审查,将已公开内容抽查日常化,对未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应当公开,及时进行自查整改。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贯彻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告制度和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进行联合惩戒合作制度,做到应登尽登不瞒报,提高工作质量。对公布案件认真录入,细致审核,保证公布案件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全年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共公布122户,撤出66户,均能准期、按要求完成、录入信息准确无误,未产生负面影响。

       (五)监督保障

广泛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结合行业自查,我们通过大会动员、分行业集体约谈、“一对一”重点辅导等形式向企业宣讲税收政策法规和税法知识。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和法治意识。结合“税收宣传月”主题活动,联合公安部门在市民大厅宣传发票常识以及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惩处办法,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热情地向前来咨询的纳税人进行政策解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两点:一是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目前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的信息公开仅限于宁夏区税务局官方网站和银川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开面非常有限,致使广大纳税人获取随机抽查信息的途径有限,不能起到很好的宣传警示作用。 二是部门协作作用有待改善。特别是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自优势发挥不明显,未能实现“1+1>2”的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内外联动,确保工作实效。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银行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获取第三方信息,不断拓宽税务机关获取信息的渠道。二是拓宽渠道,强化执法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报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扩大执法社会影响。加强与“黑名单”联合惩戒的有机衔接,将“双随机”抽查成果纳入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记录,把查处的严重税收违法行为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通过采取限制融资授信、限制取得政府资金等惩戒措施,增大税收违法成本,促进执法公平公正。三是整合资源,建立联合抽查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探索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抽查,实现一次多查,提高执法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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