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西吉县税务局兴隆税务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1-27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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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西吉县税务局兴隆税务分局(以下简称“兴隆税务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编制单位机构概况、非正常户、欠税公告等主动公开项目,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公开内容逐步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切实提升信息公开质量。2021年,兴隆税务分局税务局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条,行政处罚4条,行政许可决定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深入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明确责任部门,优化办理流程,确保答复规范有序。全年未接受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对申请人提出的信息事项严格按程序办理,不断规范答复程序,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内容,由相关处室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答复严谨规范。全年共接收依申请0件,其中邮寄方式申请0件,网络在线申请0件,全年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0起。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将门户网站作为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及时将有关信息在相应模块进行公开发布,进一步优化拓展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更新最新涉税知识及政策解读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

  日常工作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保密规定、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准确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跟进监督,并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税收政策解读、公开平台建设、公众互动回应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网站建设、信息公开渠道、社会热点回应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提升。2022年我分局将继续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结合相关要求,将进一步推进税收改革及创新的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网上办税事项清单,强化公开渠道宣传的集群效应,不断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和税务部门公信力。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认识。使税务干部认识到推行税务信息公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对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深化税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促进税收任务的完成具有重要意义,自觉把税务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二是扩大宣传面,让公众和广大纳税人都能知晓税务信息公开的性质和作用,真正认识到税务信息公开是提高办税效率、规范税务机关权力运行和保障自身权利的重要途径,不是与己无关,而是紧密相关,促使广大纳税人自觉参与税务公开实践活动。

    (二)明确公开内容,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

  一是按照“严格执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明确公开内容,凡税务机关办理的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依法应收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二是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的长期和短期、对内和对外的关系,重点抓好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保证公开内容的完整和真实,杜绝假公开、走过场,切实做到“让群众知情、解群众疑惑、保群众满意”。

  (三)丰富工作形式,强化全系统政府公开工作的有效性

  一是完善服务设施。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咨询窗口的服务功能,更快捷地为纳税人服务。二是用好新闻媒体,依托电子平台实现纳税人网上信息查询和与税务机关的网上对话。真正做到税务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与纳税人的沟通更加畅通,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更加规范,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权利。

  (四)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性

  一是完善审核制度。所有公开的内容必须经过事前审核,准确把握公开的范围。二是完善公示制度。在决定和办理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需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初步方案公布于众,充分听取意见后,再予以正式实施。三是完善考核和追究制度。将信息公开纳入各部门和干部的目标管理和岗位职责,严格考核兑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吉强税务分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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