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同心县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有关规定编制。
本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宁夏区税务局”)网站(http://ningxia.chinatax.gov.cn/)查询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同心县税务局办公室(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长征东街028号,邮编:751300,电话0953-8039007,传真:0953-803918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同心县税务局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地方及税务系统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力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实效的全面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同心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部署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夯实工作基础。按照工作需要,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和2020年工作要点,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了细化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增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系统性、合理性和统一性。二是关注舆情监测,强化分析研判。全面落实舆情监测、研判、回应机制,安排专人作为网信联络员,落实每日读网制度,时刻关注各个渠道、媒体产生或即将产生的舆情,通过建立健全舆情处理机制,及时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税收服务工作,积极做好各项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2020年,发布税费优惠政策政策指引及解读30余条,及时完成网信任务110余次。三是聚焦中心工作,拓宽服务渠道。多渠道高频次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改革等涉税重要信息,为税收高质量发展打好扎实的舆论基础和群众基础。今年以来,积极构建“线上+线下”的宣传工作格局,通过“钉钉”获得等平台,及时向纳税人缴费人解读疫情期间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有力支持“六稳”“六保”工作大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2020年度,同心县税务局未收到通过受理电话、网络平台、信件等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年度,同心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明确政务信息工作任务,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县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县局办公室具体承接政务公开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健全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认真对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本部门信息
公开管理制度的完善,使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化、规范化,确保该项工作地有序开展。三是持续推进,提升公开质效。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要求,结合税务执法工作特点,做到按时更新栏目信息规范公开内容,探索创新公开形式。持续完善“线上+线下”宣传体系,用好现代化媒体媒介,及时将本年度新政策、新规定向纳税人缴费人解读到位,提高公开效应。补充完善网站相关信息做到税务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与纳税人缴费人的沟通更加畅通,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更加规范。
(四)平台建设
强化学习培训,增强业务能力。县税务局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点》以及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增强公开意识,把准信息公开目标方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宁夏区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基础信息、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服务、其他事项等7个模块26项涉税涉企信息的进行全面公示,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
县局严格保密审查,严守公开纪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主动公开与严守保密纪律相结合,对拟办公开信息由保密审核部门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才可网上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符合保密制度要求。严肃考核措施。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中。将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到部门,专人专岗,落实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3 | 21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2 | 39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同心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主动性、规范性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需要再进一步拓宽;三是工作创新还不足,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不多,建议不多。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同心县税务局将继续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和税务部门公信力。一要提升站位,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公开程序,明确公开内容,量化公开目录,围绕基础,紧扣重点抓落实。二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正确认识推行税务信息公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对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深化税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促进税收任务的完成具有重要意义,自觉把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三要明确内容,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针对性。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明确公开内容,凡税务机关办理的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应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公开。同时保证公开内容的完整和真实,杜绝假公开、走过场,切实做到“让群众知情、解群众疑惑、保群众满意”。四要强化监督,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性。完善考核和追究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和干部的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严格兑现奖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同心县税务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