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银川综合保税区税务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01-21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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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网站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银川综合保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327号,邮政编码:750001,联系电话:0951-5087588),现将具体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银川综合保税区税务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主动公开力度,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强化监督确保工作落实。“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

(一)强化主动公开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总局、自治区局和银川市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具体工作进行协调和落实,并设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政务公开工作得到了充分保障。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的流程、标准和时限,明确了公开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特别加强了对公开信息内容的审核,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准确、及时、有效,做到数据同源、信息一致。

(二)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

认真对照梳理《条例》及总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了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逐条列示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增强了登记台账的管理,规范办理程序,依法及时反馈,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申办水平。

(三)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做好网上公开。形成以门户网站为基础,依托银川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等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近401条。二是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LED显示屏、税企QQ群、钉钉税企交流群、税企微信群等渠道,全面、全新、深入宣传税收政策法规,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重。

(四)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明确政务公开重点。2020年,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银川综合保税区税务局紧密联系实际,紧紧围绕“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税收优惠政策”、“非接触式办税”“减税降费”、征管体制改革、税收执法等重点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解读“三同步”机制,加大对减税降费,社保费及非税收入划转等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发力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办税等征管服务创新举措解读,及时更新办税指南、办税流程等内容,着力做好舆情回复工作。二是推进执法信息公布。及时在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项目前及指南。严格按照要求行政许可、审批、处罚等公开税务行政执法信息,保证内容真实、完整。公布权力责任清单,接受公众监督,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

(五)加强监督确保工作落实

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相结合。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作用,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6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2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1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2020年我们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常态化机制还需不断健全;二是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有待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还需提高;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栏目更新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局将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夯实公开基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业务水平,打造功能完善的政务公开体系。对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是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充实相关人员,做好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

三是抓住工作重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围绕工作重点,继续做好专题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同时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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