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01-21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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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有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以下简称“贺兰县税务局”)网站http://ningxia.chinatax.gov.cn/col/col11032/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贺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文昌路7号,邮编:750200,电话0951-8061298,传真:0951-8061298)。

一、总体情况

贺兰县税务局党委始终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重要议事日程进行讨论决策,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并加大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力度。为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和网站新媒体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局领导直接抓,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抓,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良性工作机制,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2020年贺兰县税务局未开通微信公众号和微博,无独立门户网站。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贺兰县税务局党委始终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重要议事日程进行讨论决策,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并加大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分值。为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和网站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局领导直接抓,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抓,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良性工作机制,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二)紧扣重点事项,深化主动公开

2020年,按照自治区税务局、自治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贺兰县税务局紧密联系实际,严格落实《2020年全区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疫情防控”“阶段性减税降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做好公开,包括5项公开重点,23个具体任务,并明确具体牵头落实部门,为各项任务的落实提供了明确依据。各相关部门强化工作落实,严格按照政策解读“三同步”机制,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全面及时公开税收政策,加大对减税降费,社保费及非税收入划转等政策的宣传力度,发布2019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纳税人权利与义务、欠税公告、纳税服务规范3.0版等,及时更新办税指南、办税流程等。

1、强化税费政策宣传。主动公开税务部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在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规范性文件制发后,及时链接区局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积极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创新宣传载体,实现税收宣传辅导立体化覆盖。通过“获得”平台、朋友圈、微信群、QQ群、办税大厅宣传栏、电子屏、政策公开栏等载体,采取“非接触”式开展小微企业、个税、社保费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组织纳税人观看银川市税务局“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线上税费优惠政策直播活动。2020年累计开展各类座谈培训12场次,涉及纳税人近8000人次,上门辅导纳税人近500户次(含个税进两会),通过税企微信群向纳税人推送最新优惠政策等3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500余份。疫情防控期间,通过转发总局链接、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宣传总局疫情防控产品,本地点击量3000人次,宣传本地制作的疫情防控宣传产品数量1000次,点击量200人次,通过“获得”平台直播培训9场次,辅导纳税人6836人次,针对重点企业上门和电话辅导150人次。对县行政事业单位90人次进行个税汇算操作培训,线上直播个税汇算钉钉平台税企交流群(辐射面7000人)培训500余人,日常电话精准辅导200余人。开展纳税人学堂10期,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2020年各类新闻宣传报道被区市局采用138篇,被宁夏日报、宁夏新闻网等主流媒体采用118篇。

2、强化征管服务措施落地。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和“不见面 马上办”政务服务改革决策部署,努力实现“放”到位、“管”得住、“服”得好的目标,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一是推进征管改革措施公开。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关于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相关文件,明确优化后的注销工作机制及流程,并通过自媒体等多种途径向纳税人广泛宣传。广泛宣传新版电子税务,实现“统一登录、统一界面、统一渠道”,改变了纳税人以往办理不同涉税业务需要在多个系统间切换登录的问题,实现减税降费业务“一网办”、“全程办”和“小微业务打包办”。深入推进实名办税,加强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管理,深化实名办税信息应用。二是积极推进税收数据信息公开。加大税收征管事项公开,及时发布欠税公告等信息。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欠税公告、税收违法“黑名单”等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并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2020年,发布欠税公告7664条。三是改进税收执法,推进税务法治建设。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中,严格按照统一行政处罚、政策执行口径等执法标准,明确一事不二罚、相同事项相同标准等规则,进一步约束执法权力,杜绝“图省事”,发生不协调、不符合常理的情况。进一步规范并减少税务检查,原则上要求同一年度内对同一户企业“最多检查一次”。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深化试点工作,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过程和结果。

3、推进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2020年,所有涉税检查都要主动表明身份,用执法记录仪现场录制视频,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所有检查结果工作底稿由纳税人书面确认,接受纳税人监督。对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中属于县级局事前公示的15项,事中公示6项和事后公示的9项,已全部在区局“内容管理系统”进行了公示,并打印成纸质在县局门厅的执法公示栏进行了公示。截至目前已公示各类信息19800条,其中执法人员信息121条,准予行政许可公示1848条,行政处罚结果公示78条,欠税公告1003条。

4、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宁夏区税务局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宁夏区税务局机关目录外标准下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机关采购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严肃性,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全过程公开政府采购情况,本年度公开招标公告5条,中标公告5条。

5、其他涉税信息。公开机构职能和领导信息等。

(三)积极主动作为,规范依申请公开

2020年,贺兰县税务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条例》,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件办理程序,探索完善办理流程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提升重要决策执行公开质效。一是完善申请方式,拓展申请渠道。在用好局长信箱、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传统渠道的基础上,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形成当面、信函、传真、网络等线上线下全天候多类型申请渠道,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及各方面同税务部门沟通交流的便利性、有效性。二是严格办理程序,确保答复规范有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受理、审查、答复和备案等流程,确保答复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及时回复,确保答复严谨规范。三是实施台账管理,确保办理实效。建立依申请台账,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办理、答复、送达、归档、销号等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四是及时沟通协调,提升服务质效。对于较为复杂的申请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充分了解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讲清法律规定、职责边界和事实情况,避免因误解引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全年共接收依申请0件,其中邮寄方式申请0件,网络在线申请0件。

(四)加强信息管理,强化正面引领

一是加强公文公开管理。建立公文公开审查审核机制,明确公文拟制要求,明确公开公文发布流程和各环节责任,不断提升发文质量。二是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和内容发布管理机制、舆情协作机制、风险管理机制和绩效考评机制。三是按照税务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制定公开标准目录,设置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栏目,并动态更新,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管理水平。四是严格对外公开电话管理。及时对相关电话号码进行了更新维护和对外发布,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内部流转、高效便民”的原则,保证接通率和处理效率。一年来,基层政务公开意识显著增强,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

(五)抓好平台建设,强化公开载体

1、加大新媒体平台公开力度。坚持移动优先原则,加大了微信、钉钉平台等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公开力度,充分运用图文、音视频等展示形态,信息内容同步更新。2020年全面公开促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税收政策措施,特别是针对疫情出台的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在网站发布、新媒体同步推送等工作。

2、推行“获得”减税降费综合服务平台,将减税降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第一时间通过“获得”平台点对点推送给纳税人,确保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3、加强办税服务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力度。根据税务机构改革后职责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办税指南,整合优化办税服务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人窗口”“一次办理”,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六)加强监督指导,保障信息公开

1、完善政务公开考评细则。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网站建设管理、组织保障、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调整优化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进行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建立健全舆情管理机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舆情管理的相关工作要求和规定,建立健全舆情管理机制,制定了《贺兰县税务局减税降费工作舆情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宁夏区税务局涉税舆情应急预案(试行)》,成立了舆情应对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分工和岗位职责,建立起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应对处置、反馈回访、监督考评等一套完整的管理运行机制。严格落实24小时舆情值班制度,确保了各项工作推行期间和大征期没有发生负面舆情,防患于未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84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9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78

行政强制

5

0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在信息主动公开、税收政策宣传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网站建设、信息公开渠道、社会热点回应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提升。2021年我局将继续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结合相关要求,将进一步推进税收改革及创新的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网上办税事项清单,强化公开渠道宣传的集群效应,不断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和税务部门公信力。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认识。使税务干部认识到推行税务信息公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对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深化税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促进税收任务的完成具有重要意义,自觉把税务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二是扩大宣传面,让公众和广大纳税人都能知晓税务信息公开的性质和作用,真正认识到税务信息公开是提高办税效率、规范税务机关权力运行和保障自身权利的重要途径,不是与己无关,而是紧密相关,促使广大纳税人自觉参与税务公开实践活动。

(二)明确公开内容,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

一是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明确公开内容,凡税务机关办理的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应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公开。二是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的长期和短期、对内和对外的关系。清理内部文件,杜绝暗箱操作,重点抓好涉及纳税人和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权力运行中容易产生腐败的关键环节的公开。保证公开内容的完整和真实,杜绝假公开、走过场,切实做到“让群众知情、解群众疑惑、保群众满意”。

(三)丰富工作形式,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性

一是完善服务设施。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咨询窗口、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途径的服务功能,更为快捷地为纳税人服务。二是用好新闻媒体。探索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对重大信息通过新闻发布和邀请采访等公众易于接收的形式公开。对新政策、新规定等,定期用专栏、专版的形式在媒体上刊登,提高公开效应。

(四)健全工作机制,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性

 一是完善审核制度。所有公开的内容须经过事前审核,准确把握公开的范围。二是完善公示制度。在决定和办理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需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初步方案公布于众,充分听取意见后,再予以正式实施。三是完善评议制度。定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完善考核和追究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和干部的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严格考核兑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贺兰县税务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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