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兴庆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01-20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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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有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受理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ningxia.chinatax.gov.cn/col/col11032/index.html)查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兴庆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47号,邮编:750001,电话0951-517010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兴庆区税务局全面落实《2020年全区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要求,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有效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和行政效能的提高。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兴庆区税务局依托银川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主动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2241户,非正常户公告2条,欠税公告1270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9500条,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8042条,机构职能、领导简介等公开信息14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0条 。

累计向宁夏区税务局、银川市税务局推送信息171条,被采用104条,在各类媒体、报纸刊发新闻稿件87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共收到了依申请公开0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件。

(三)加强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搞好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与培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制度,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分析工作中的问题,重新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公开方式、时限要求。全面梳理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及时收集整理重大事项、统计数据、工作目标等各方面对外发布的信息,以文件和网站信息的形式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

兴庆区税务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主管领导具体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工作,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具体任务、公开时限和责任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梳理出主要工作任务,多形式多渠道主动做好涉税工作信息公开,注重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配合上级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页相关公开内容进行梳理及维护,让政府信息公开网成为发布政策和权威信息的重要阵地,并利用我局办税服务厅大屏幕、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有效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

(五)监督保障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局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岗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总局,区、市局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坚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工作效率的切入点,把此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强化监督检查;对应当让纳税人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让制度落地、责任到人。严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项目,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有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真实和全面,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804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978

行政强制

5

 0

 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实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和形式不够生动,基本上是单一的网站公开,未能真正的贴近纳税人,引起的关注度不高,导致公开效果不佳。二是日常性管理不到位。公开往往简单的完成任务,自己主动公开的内容偏少。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强化公开力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除外,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宣传,主动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规范税收政策解读,提升纳税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努力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中,全面增强干部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新做法、新经验,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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