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有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受理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吴忠市税务局”网站(http://ningxia.chinatax.gov.cn/col/col11423/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盐池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夏盐池县花马池镇文化西街173号,邮编:751500,电话0953-602030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盐池县税务局深入贯彻国务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端正工作作风、增强工作实效、服务社会大众、强化社会监督的重大举措和工作抓手。盐池县税务局明确职责,形成分管领导牵头抓总,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股室积极参与配合的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今年来,我局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主要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业务类信息(重点领域)11条,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607条、机构职能、领导简介等公开信息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盐池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修订的《条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受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申请方式,完善“信息公开”专栏;拓展网络、信函、传真等受理渠道顺畅。二是严格办理程序,确保答复规范有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受理、审查、答复和备案等流程,确保答复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及时回复,提高了时效性。三是及时沟通协调,确保办理实效。在具体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充分了解申请人的信息需求。同时加强归口管理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内容,由相关股室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答复严谨规范。
(三)加强信息管理,强化正面引领
一是依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等5项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内容发布管理机制、舆情协作机制、风险管理机制和绩效考评机制。二是按照税务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制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动态更新,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严格对外公开电话管理。组织开展了纳税服务投诉等六类税务系统对外公开电话的集中清理,并及时对相关电话号码进行了更新维护和对外发布,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内部流转、高效便民”的原则,保证接通率和处理效率。一年来,盐池县税务局政务公开意识显著增强,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
(四)配合做好公开平台建设
2020年,盐池县税务局积极巩固依托报纸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开阵地,结合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特色工作大力策划宣传专题,向社会解读减税降费政策、疫情防控和税收政策,展现了盐池县税务局良好的精神风貌。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各类通知公告、政策解读、形象展示等内容,方便纳税人掌握最新政策、服务举措等。严格按照宁夏区税务局网站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做好栏目更新,便于社会公众查询、浏览信息,公开来信来访联系方式,鼓励社会公众监督和提供建议要求。
(五)加强监督指导,保障信息公开
完善政务公开考评细则: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网站建设管理、组织保障、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并将政务公开纳入满意度调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调整优化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抓好公开申请,回应社会关切:在依申请公开数量逐年增加的情况下,盐池县税务局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件办理程序,探索完善办理流程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一是探索建立会商机制。针对具体工作中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要求越来越高、办理难度越来越大的现状,与区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建立了跨部门、跨层级的会商机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局内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拓展申请渠道。在用好局长信箱、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在线访谈等传统渠道的基础上,全面优化税务网站功能,确保当面、信函、网络申请受理渠道和咨询电话畅通。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及各方面同税务部门沟通交流的便利性、有效性。三是实施台账管理。建立依申请台账,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办理、答复、送达、归档、销号等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四是提升服务意识。对于较为复杂的申请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了解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讲清法律规定、职责边界和事实情况,避免因误解引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4 | 58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10 | 23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盐池县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同志没有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没有认真学习《条例》,把自身置于事外,在适用《条例》中思想保守,观念陈旧;在实施《条例》时行动滞后,动作缓慢。只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看作是一项事务性、阶段性工作去应对,工作缺乏主动性。二是公开的重点不突出。一些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内容,致使公开的效果不好,干部不满意,群众不认可。三是工作制度不够完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没有建立健全,缺乏与政务公开相适应的内部监督制度。下一步,该局将做好以下几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认识。在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的同时,重视人员、场地的落实。要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使税务干部认识到推行税务信息公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二是扩大宣传面,让公众和广大纳税人都能知晓税务信息公开的性质和作用,真正认识到税务信息公开是提高办税效率、规范税务机关权力运行和保障自身权利的重要途径。
(二)加强培训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首先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学习《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其次利用办税服务厅向广大纳税人宣传实行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参与热情。要通过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网站建设,在方便快捷上下功夫。清理、疏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渠道,避免既杂乱无序又千篇一律,避免又浪费资源又增加成本。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便捷性,集中财力和技术力量、优化整合网络资源、功能齐全、内容丰富、服务方便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到让人民群众一网知天下。
盐池县税务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上级关于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并根据政府有关信息公开要求部署,做到及时查漏补缺,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加强网站后台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盐池县税务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