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01-15 10:32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有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吴忠市税务局县局信息公开”网站(http://ningxia.chinatax.gov.cn/col/col11683/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金水西街14号,邮编:751900,电话0953-5098700,传真:0953-50987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宁夏区税务局、吴忠市税务局、红寺堡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税收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区税务局、吴忠市税务局、红寺堡区委、政府关于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紧扣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全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公开范围主要包括:

一是机构基本信息,及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二是重点领域及政策解读,按照宁夏区税务局、吴忠市税务局和红寺堡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社会关注热点,围绕“减税降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等重点工作做好公开,并明确具体牵头落实部门,为各项任务的落实提供了明确依据;

三是对外服务管理类信息,更新办税指南,发布通知公告、欠税公告、提示提醒、热点问答等13条;

四是行政权力信息,及时更新权责清单,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布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2条;

五是财务及政府采购信息,按上级要求公开各类政府采购信息2条;

具体数据详见本报告第二部分。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本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的管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审查,强化公开信息发布规范,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按照税务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制定公开标准目录,并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栏目内动态更新,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严格对外公开电话管理。及时对公开电话号码进行更新维护和对外发布,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内部流转、高效便民”的原则,保证接通率和处理效率。

(四)平台建设

本机关以红寺堡区税务局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等其他公开渠道建设。

门户网站方面,紧紧围绕围绕“减税降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等重点工作开展宣传,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66条。

其他公开渠道方面,结合税收宣传月,积极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创新宣传载体,实现税收宣传辅导立体化覆盖。一是“线上”精准发力。充分利用内外网站专栏、短信、电话、QQ、微信、获得平台、电子邮件等沟通渠道,向辖区党政领导、法人、财务和办税人员推送政策宣传信息30余条30564人次,制作10余条税收优惠政策微视频在纳税人中广泛传播,通过“电话辅导”“指尖辅导”“屏幕教学”等方式,对重点企业推行“一企一策”“一对一”“点对点” 线上辅导,提高纳税人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知晓率;二是“线下”持续发力。举办纳税人学堂、视频培训会等专题培训8期,惠及4000余户次纳税人;与邮政分公司共建“税宣+邮路”税收宣传网络,发放减税降费宣传“礼包”6000份;利用广场电子显示屏、红寺堡区电视台和红寺堡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滚动播放减税降费宣传片和相关政策公告,大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三是将“非接触式”办税融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扩大“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应用面和使用率,积极推出“网上办、邮寄办、热线办”的税费业务办理措施,为全区广大群众提供线上“不见面”服务保障,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五)监督保障

1.完善政务公开考评细则。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互动交流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对重要信息不发布、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进行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建立健全舆情管理机制。根据宁夏区税务局、吴忠市税务局有关舆情管理的相关工作要求和规定,建立健全舆情管理机制,严格落实24小时舆情值班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推行期间和大征期没有发生负面舆情,防患于未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途径,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2020年未发生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4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2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5921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红寺堡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在信息主动公开、税收政策公布、公众互动回应等方面取得了部分成效,但在网站信息发布、社会热点回应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提升。2021年我局将继续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结合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税收政策的公开,完善网上办税事项清单,强化公开渠道宣传的集群效应,不断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和税务部门公信力。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自觉性。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认识。使税务干部认识到推行税务信息公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对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深化税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促进税收任务的完成具有重要意义,自觉把税务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二)明确公开内容,提高工作针对性。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明确公开内容,凡税务机关办理的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应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公开。

(三)丰富工作形式,强化工作有效性。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咨询窗口、对外公开热线电话等途径的服务功能,更为快捷地为纳税人服务。依托电子平台,实现纳税人网上信息查询和与税务机关的网上对话,真正做到税务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与纳税人的沟通更加畅通,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更加规范,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权利。

(四)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工作长效性。完善审核制度,所有公开的内容须经过事前审核,准确把握公开的范围;完善考核和追究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严格考核兑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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