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等相关规定,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依据管理权限,开展了随机抽查,现将工作结果公布如下: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部门根据工作要求采取企业自查、直接立案检查和先自查再实施检查相结合的稽查方式,开展了对2019年总局重点稽查对象及省级重点稽查对象的随机抽查工作,通过“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共随机抽取纳税人424户,立案检查101户,查补入库收入合计2.14亿元。
抽查案件的执法检查人员,采取定向、不定向、竞标相结合的形式,通过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