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夏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较好的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坚决落实税务总局“三个务必、三个坚决”,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守依法征收底线,严肃组织收入纪律。创新组织收入工作机制,提高组织收入统筹效率,坚持深化税收分析,强化风险应对,有效堵漏增收。与人民银行创新划缴税款协议混库、不空转、不提前征收、不寅吃卯粮”,坚决不收“过头税”。2019年组织各项收入929.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入库580亿元;社保费入库295.8亿元,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二)全面落实税收优惠。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重大战略性决策部署,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出台“六税两费”、社保费降率2项地方性减免政策。创新工作方法,打造了集培训、辅导、算账、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移动端宁夏税务“获得”减税降费服务平台,得到国务院督查组的充分肯定。全区税务系统依法减免各项税收214.42亿元,充分发挥了税收调控作用,有力扶持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简化企业开网签方式,纳税人办税时间缩短为20分钟,节约办税时间95%。实现小微企业一键申报、发票扫码代开,自动计算减免税费。推进涉税事项一窗通办,实现10类148项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一次办结”事项占全部涉税事项的74%。扩大税务注销即办范围,简化工作流程和报送资料,对39872户纳税人实施税务注销免办、即办服务,占申请税务注销纳税人总户数的73.5%。
(四)推进涉税专业机构社会自治。组建“同心服务团”“专家讲师团”,开展税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园区”宣传辅导公益活动。引进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良好涉税服务信誉的中介机构35家,累计开展纳税人学堂讲座62场次,通过各种形式辅导培训纳税人25.25万人次,有效缓解了办税服务人员压力。
(五)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完善“金税三期”系统功能,合理配置信用评价指标。在参评的133716户纳税人中,共评出A级纳税人4273户,B级纳税人42399户。深入开展“银税互动”活动,将银税互动全流程由“线下”搬到“线上”,深化税务、银行信息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累计向1222户中小企业发放贷款5.15亿元。
二、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严格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工作。加大对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及公平竞争审查力度,全年审核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8件。
(二)认真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不符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4件。组织开展非规范性税收文件清理,清理非税收规范性文件5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修改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参与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座谈会充分听取纳税人、行业商会意见,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经法制部门审核后提交会议研究。以税务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核,全年审核各类合同50余件,法治监督不断强化。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全面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不得授予执法资格证,不得进行执法活动。推行税务执法人员信息公示制度,做好执法人员网站公示。
(二)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加大联合惩戒和案件曝光力度,对达到“黑名单”标准的案件推送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保持打击虚开骗税高压态势,召开六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形成打击合力。
(三)加强信息化在税收执法和监督方面的应用。开发稽查信息化管理应用平台,完成了宁夏区税务局稽查局“指挥枢纽”一期工程搭建工作。根据个人所得税、新版电子税务局等信息系统调整优化需要,完成相关安全访问控制策略的调整优化工作。通过内控平台核实疑点数量19786条,发现问题数量9364条,已整改7837条,正在督促整改1527条。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细化明责压实主体责任,组织签订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党委全面领导,坚持将党建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书记主持召开机关党委会议33次,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严格督办党建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进展。
(二)深化监督巡察。开展党委两轮巡察工作,对银川市税务局党委、宁东税务局党委、宁夏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党总支开展常规巡察,同时提级巡察银川市税务局党委下属7个县级税务局党委。推广上线巡视巡察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提高巡视巡察全覆盖质量。
(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年受理涉税咨询193207条、涉税查询19223条,办结率和回复率均保持100%。在门户网站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办理网上局长信箱举报26件,全部进行了核实处理和跟踪回访,办结率100%。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全年共办理19件,均通过书面答复形式,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做好政策宣讲和解读。
(四)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特别是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税收执法不规范以及信访举报经核查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推动精准问责,对全系统违纪干部实施问责。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强化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推进税务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复议听证审理力度。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办结6件。全年发生行政应诉案件5件,行政负责人全部出庭应诉,应诉率100%。部分案件由公职律师出庭应诉,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二)强化投诉管理。建立纳税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全年受理纳税服务投诉158条、违法违纪举报6条、涉税举报2210条、意见建议672条,对涉及投诉处理事项处理率100%。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二)修订主动公开目录。全面完成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目录体系修订工作。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9件,均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进行答复。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及法律法规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坚持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宪法1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4次。
(二)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把宪法及法律法规作为税务人员培训必修课程,加强岗位培训,组织开展各类税收业务法治培训班69期,参加人员4140人。举办全区税务系统税收法治和公职律师培训班,组织系统内税务人员参加“法宣在线”法律知识学习考试,8000余人次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9门法律网上考试,通过率100%。
(三)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及“四清单、一办法”,推进“法律八进”,2019年宁夏区税务局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四类13项59条便民办税服务措施,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获得感。认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全系统3000余名税务人员参加宪法知识答题。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各级税务部门法制机构力量配备,注重选配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到法制部门,配强各级税务机关法制审核人员,人数不少于各级执法人员的5%,对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起到了保障作用。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制定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建立由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4次,研究审议依法行政工作规划、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相关工作。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统一部署、听取汇报、督导推进。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良好开局打下更好基础的关键之年。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税收法治建设, 全面提高税收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落实减税降费。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关于落实减税降费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收集整理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政策解读、视频培训,指导全区各级税务机关抓好政策细化、落实,跟踪分析政策执行效果。
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和税收法治建设。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依法履行税收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三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全面公示执法信息,做好执法信息的及时更新。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应审尽审,审核面要求达到100%,严格审理期限,杜绝案件超期审理。规范执法文书,做好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平台的应用,规范现场执法行为和执法语言,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
四是推进普法治理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税收普法宣传,增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提高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坚持税收执法与税收普法工作有机融合,紧紧围绕“七五”普法规划,做好各项工作。
五是规范税收执法。加大对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继续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应用大数据精准选取虚开、骗税团伙案源,做好税务总局下发的各类虚开骗税案源的检查,做好全区虚开自选案源的检查。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切实提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量。
六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以及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提高税收规范性文件质量。按要求向税务总局报备税收规范性文件并积极落实整改意见。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七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务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优质高效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