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有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宁夏区税务局”)网站(http://ningxia.chinata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西夏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49号,邮编:750021,电话0951-2049556)。
一、总体情况
西夏区税务局党委始终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重要议事日程进行讨论决策,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并加大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分值。为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和网站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局领导直接抓,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抓,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良性工作机制,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西夏区税务局党委始终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重要议事日程进行讨论决策,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并加大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分值。为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和网站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局领导直接抓,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抓,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良性工作机制,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二)紧扣重点事项,深化主动公开
2019年,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银川市税务局及西夏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西夏区税务局紧密联系实际,围绕“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等重点工作做好公开,明确具体牵头落实部门,各相关部门强化工作落实,严格按照政策解读“三同步”机制,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全面及时公开税收政策,加大对减税降费,社保费及非税收入划转等政策的宣传力度,发布“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办税等征管服务创新举措,及时更新办税指南、办税流程等。
1.强化税费政策宣传。主动公开税务部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在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规范性文件制发后,及时开展各类政策宣传辅导工作。积极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创新宣传载体,实现税收宣传辅导立体化覆盖。一是“线上”“线下”全覆盖。“线上”通过“获得”平台、微信群、网络直播等形式拓展宣传面,推送相关宣传信息200余篇;“线下”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上门辅导等方式深化掌握度,培训辅导纳税人1.3万户(次)。利用新兴网络直播媒体开展网络直播培训,超过2万人次通过观看视频直播参与培训。二是深入大专院校、集贸市场开展宣传。各税务分局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组建多个“税收宣传小分队”,深入企业开展“点对点、面对面”辅导宣传,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纳税辅导,通过及时的政策送达、精准的政策辅导让辖区企业能够第一时间享受政策红利,辅导结束后开展集中座谈,收集企业对于减税降费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在工作中不断改进优化。三是开通掌上APP服务平台。上线推广集听课、培训、辅导、算账、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移动端减税降费综合服务“获得” 平台,实现了纳税人随时随地学习、咨询等功能。目前,已注册用户1.62万户,其中纳税人1.6万户,税务干部0.02万人,通过该平台向纳税人发布各类税收政策1265条。发挥了良好的宣传培训作用。四是开展社保费专项宣传辅导。按照降率减费的有关要求,制定社会保险费降率减费宣传服务重点工作清单。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组织辅导3场次,辅导缴费人2000余人。实施社保12333、税务12366服务热线咨询联动,落实社保费缓征优惠政策。
2.强化征管服务措施落地。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和“不见面 马上办”政务服务改革决策部署,努力实现“放”到位、“管”得住、“服”得好的目标,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一是推进征管改革措施公开。通过宁夏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新建电子税务局、明确纳税申报期限等重大修订事项及改革措施6项。二是积极推进税收数据信息公开。西夏区税务局加大税收征管事项公开,及时发布欠税公告等信息。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欠税公告、税收违法“黑名单”等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并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2019年,发布走逃失踪纳税人欠税公告4期,涉及392户纳税人,欠税金额共计3.54亿元。三是改进税收执法,推进税务法治建设。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中,统一行政处罚、政策执行口径等执法标准,明确一事不二罚、相同事项相同标准等规则,进一步约束执法权力,杜绝税务机关“图省事”,发生不协调、不符合常理的情况。进一步规范并减少税务检查,原则上要求同一年度内对同一户企业“最多检查一次”。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深化试点工作,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过程和结果。在全国税务系统上线“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执法过错行为的事后追责。
3.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宁夏区税务局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宁夏区税务局机关目录外标准下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采购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严肃性,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全过程公开政府采购情况,本年度公开招标公告0条。
(三)积极主动作为,规范依申请公开
2019年,西夏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条例》,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件办理程序,探索完善办理流程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提升重要决策执行公开质效。一是完善申请方式,拓展申请渠道。在用好局长信箱、纳税服务热线,等传统渠道的基础上,持续升级门户网站,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形成当面、信函、传真、网络等线上线下全天候多类型申请渠道,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及各方面同税务部门沟通交流的便利性、有效性。二是严格办理程序,确保答复规范有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受理、审查、答复和备案等流程,确保答复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及时回复,确保答复严谨规范。三是实施台账管理,确保办理实效。西夏区税务局建立依申请台账,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办理、答复、送达、归档、销号等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四是及时沟通协调,提升服务质效。对于较为复杂的申请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充分了解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讲清法律规定、职责边界和事实情况,避免因误解引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四)加强信息管理,强化正面引领
一是加强公文公开管理。建立公文公开审查审核机制,明确公文拟制要求,明确公开公文发布流程和各环节责任,不断提升发文质量。二是建立和完善内容发布管理机制、舆情协作机制、风险管理机制和绩效考评机制。三是严格按照税务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制定公开标准目录,并在门户网站设置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栏目,并动态更新,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管理水平。四是严格对外公开电话管理。组织开展了纳税服务投诉等六类税务系统对外公开电话的集中清理,并及时对相关电话号码进行了更新维护和对外发布,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内部流转、高效便民”的原则,保证接通率和处理效率。
(五)抓好平台建设,强化公开载体
1.推广“获得”宁夏区税务局减税降费综合服务平台,将减税降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第一时间通过“获得”平台点对点推送给纳税人,确保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2加强办税服务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力度。根据税务机构改革后职责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办税指南,整合优化办税服务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人窗口”“一次办理”,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六)加强监督指导,保障信息公开
1.完善政务公开考评细则。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网站建设管理、组织保障、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调整优化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进行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探索建立会商机制。西夏区税务局积极探索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邀请行政相对人和行业协会商会座谈等相关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针对具体工作中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要求越来越高、办理难度越来越大的现状,建立了跨部门、跨层级的会商机制,进一步提升公众的参与度。
3.建立健全舆情管理机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舆情管理的相关工作要求和规定,建立健全舆情管理机制,按照《宁夏区税务局涉税舆情应急预案(试行)》成立了舆情应对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分工和岗位职责,建立起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应对处置、反馈回访、监督考评等一套完整的管理运行机制。在推行减税降费和个税改革等重大专项工作时,及时下发各类专项应急预案,严格落实24小时舆情值班制度,确保了各项工作推行期间和大征期没有发生负面舆情,防患于未然。
4.加强政务公开培训。2019年,先后派2名干部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和银川市政府举办政务公开专项培训,共计3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0 | 323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0 | 2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0 | 1729 |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69228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在信息主动公开、税收政策解读、公开平台建设、公众互动回应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网站建设、信息公开渠道、社会热点回应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提升。2020年我局将继续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结合相关要求,将进一步推进税收改革及创新的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网上办税事项清单,强化公开渠道宣传的集群效应,不断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和税务部门公信力。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认识。使税务干部认识到推行税务信息公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对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深化税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促进税收任务的完成具有重要意义,自觉把税务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二是扩大宣传面,让公众和广大纳税人都能知晓税务信息公开的性质和作用,真正认识到税务信息公开是提高办税效率、规范税务机关权力运行和保障自身权利的重要途径,不是与己无关,而是紧密相关,促使广大纳税人自觉参与税务公开实践活动。
(二)明确公开内容,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
一是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明确公开内容,凡税务机关办理的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应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公开。二是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的长期和短期、对内和对外的关系。清理内部文件,杜绝暗箱操作,重点抓好涉及纳税人和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权力运行中容易产生腐败的关键环节的公开。保证公开内容的完整和真实,杜绝假公开、走过场,切实做到“让群众知情、解群众疑惑、保群众满意”。
(三)丰富工作形式,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性
一是完善服务设施。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咨询窗口、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途径的服务功能,更为快捷地为纳税人服务。二是用好新闻媒体。探索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对重大信息通过新闻发布和邀请采访等公众易于接收的形式公开。对新政策、新规定等,定期用专栏、专版的形式在媒体上刊登,提高公开效应。三是依托电子平台。持续升级完善门户网站建设,全力开发网站的各项服务功能,实现纳税人网上信息查询和与税务机关的网上对话。真正做到税务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与纳税人的沟通更加畅通,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更加规范,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权利。
(四)健全工作机制,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性
一是完善审核制度。所有公开的内容须经过事前审核,准确把握公开的范围。二是完善公示制度。税务机关在决定和办理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需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初步方案公布于众,充分听取意见后,再予以正式实施。三是完善评议制度。定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完善考核和追究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和干部的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严格考核兑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西夏区税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西夏区税务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