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吴忠市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五部分,分别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吴忠市税务局”网站(http://ningxia.chinatax.gov.cn/col/col11423/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吴忠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15号,邮编:751100,电话0953-203663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自治区税务局和吴忠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吴忠市税务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税收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税务局和吴忠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紧扣吴忠市2019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全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实效,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智慧吴忠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健全组织保障体系
始终坚持将政务公开作为“一把手”工程,一贯到底、一体运行。市局“一把手”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部署、抓落实。成立以吴忠市税务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工作无缝对接,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迅速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委委员任副组长,机关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作为考评市局机关和县级局的共性指标,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加大培训人员力度
指派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以及参加市委宣传部举办的培训班等形式,不断巩固和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增强岗位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一是全面梳理税收管理公开事项,统一标准、流程和公开方式,研究制定基层税收管理事项信息公开标准和规范。二是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注重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与办税服务厅人员业务培训、政策法规人员的培训相结合,强化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的学习。2019年开展信息公开专项培训2次,先后派7名干部参加了自治区税务局政务公开专项培训,到基层各局对全系统从事信息公开及网站、自媒体工作的6余人进行了专项辅导。
(三)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
修订完善《吴忠市税务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等5项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内容发布管理机制、舆情协作机制、风险管理机制和绩效考评机制。在吴忠市税务局门户网站新增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并动态更新,稳步有序拓展主动公开范围。规范微博、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运行,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严格对外公开电话管理。组织开展了纳税服务投诉等六类税务系统对外公开电话的集中清理,并及时对相关电话号码进行了更新维护和对外发布,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内部流转、高效便民”的原则,保证接通率和处理效率。
2019年吴忠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总用户1250人。截止12月底,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87条,微博信息838条,其他公开内容信息75条(含通知、工作计划等)。吴忠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203条、网站访问量达2万余人次。
1.认真解读积极回应。一是及时解读重大税收政策。围绕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推动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等税收重点工作,持续开展相关税收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的跟踪解读。对于新个人所得税政策等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相关重要税收改革,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大力宣传,推动税收政策贯彻落实。二是及时回应社会重大关切。高度关注个人所得税改革、深化增值税改革、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热点舆情,通过召开税企座谈会、入户“大走访”等活动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改革和相关政策,主动引导社会预期。三是拓展与纳税人沟通渠道。通过门户网站“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栏目,与纳税人拉近距离。及时回复“局长信箱”,及时发布意见征集,拓宽了沟通渠道。
2.推进税收执法信息公开。吴忠市税务局严格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高效便捷的原则,坚持“压责任、谋实效、高标准”的要求积极稳妥的推进税收执法信息公开,研究成立法制审核委员会,并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到法制审核中。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提高信息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作出决定后上网公示的制度。及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外网网站、信用吴忠门户网站等网站公布全市税务系统行政处罚主体名称、处罚权限、处罚的主要法律依据、处罚的主要类别等,接受社会监督,保护纳税人权益。
2019年度以来,吴忠市税务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举报情况,组织开展1次听证。
3.加强政务管理,规范双公示程序。2019年,吴忠市税务局持续做好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完善申请方式,确保渠道顺畅。拓展网络、信函、传真等受理渠道,持续升级税务门户网站,完善“信息公开”专栏。按照上级要求,对全市进行双公示的工作进行安排,严格管理,强化责任。根据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谁录入、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将全局行政执法涉及的公开项目、内容及时进行公开,增强了依法公开的规范化、程序化程度,提高了执法服务的透明度。二是严格办理程序,确保答复规范有序。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受理、审查、答复和备案等流程,确保答复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及时回复,提高了时效性。三是及时沟通协调,确保办理实效。在具体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充分了解申请人的信息需求。同时加强归口管理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内容,由相关处室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答复严谨规范。
全年共接收依申请2件,其中邮寄方式申请0件,网络在线申请2件,均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了答复,未引起行政复议。
4.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2019年根据《宁夏区税务局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宁夏区税务局机关目录外标准下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机关采购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严肃性,透明公开政府采购情况,本年度全市税务系统公开招标公告4条,中标公告4条,采购总金额271万元,其他采购信息4条。
(四)加强税收政策宣传
充分利用“两微一端”阵地,加强税收政策宣传,提高宣传效果。积极围绕新个人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减税降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增值税降率等新政策,紧跟总局、区局的安排和部署,及时进行转载宣传。保证吴忠税务公众微信号、吴忠市税务局网站、微博等媒体上内容充实、政策更新及时,内容全面。负责印制个税、增值税、出口退税、社保费等宣传册6种3万余份,分发到基层,让纳税人知晓。指导全市税务系统各基层局广泛宣传新个税政策、增值税降率政策、减税降费政策。
(五)深入重点税源企业大力辅导
各业务科室组成宣传团队,深入全吴忠市金融企业、重点税源企业进行精准宣传辅导。重点讲解小微企业增值税、所得税普惠性减税政策、地方6税2费减免政策、军人三军体优惠政策,达到面对面讲政策、解疑惑、答问题,收到了良好的带动效果。共举办培训班共6期,培训企业法人、财务人员达1800人。结合税法宣传月,突出“新税务减税有担当,新服务政策送到家”的宗旨,将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扶持退伍士兵自主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等内容,精心简缩,绘成醒目、清晰、一目了然的宣传折页。与电信公司合作,通过邮政微信公众号后台将政策折页集中推送至全市25岁至60岁人群中,受惠面为17万人,扩大了宣传面和群众知晓度。
(六)加强网站管理,提高舆情管理水平
设立吴忠市税务局“纳税服务舆情提醒”栏,站在全局的高度,放眼整个纳税服务全过程,认真发现、搜集、整理纳税人办税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整理12366纳税服务投诉的“集中点”问题,日常工作中纳税人“反感区”问题,进行集中提醒,解决纳税人问题,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明确吴忠税务微信、微博、对外网络管理责任人和操作程序,根据工作要求,严格微信、微博上需要公开信息内容的程序。按照区局统一要求,在外网上公开市局党委委员、基层各局班子成员个人信息,公开吴忠市税务局工作职能、基层各局工作职能,接受群众监督。目前,共发舆情提醒9期,准确研判舆情走势,掌握应对主动权。
(七)加强纳税人学堂管理
每月制定纳税人学堂计划,积极开展税收政策辅导培训。将小微企业普性政策、减税降费政策、增值税降率政策进行安排,对纳税人进行培训,提高了宣传效果。共举办培训32期,培训人员3000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6 | 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10 | 1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2 | 6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2710000 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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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吴忠市税务局在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不足主要有:一是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公开手段和途径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舆情风险应对意识有待增强。今后的改进措施有:
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形式。结合廉政建设、税法宣传、纳税服务等工作,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开展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的满意度。
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监督力度。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意识,自上而下层层落实责任机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监督力度,通过定期通报、督查督办等形式,确保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发布形式,完善信息发布内容,畅通信息发布渠道,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将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公开的内容,通过报刊、网站、微信,税企QQ群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向公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