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稽查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0-01-19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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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稽查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2016年第24号)及《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等文件精神,以双随机一公开、公布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为重点,加大稽查信息公开力度,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周密部署,集中骨干力量,采用信息化手段,全面开展了税务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同时,紧紧围绕区局的要求部署,立足实际,认真落实税收“黑名单”制度,大力推进税收“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工作,通过创新工作方法加强部门协作加大舆论宣传,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强大合力,使违法纳税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一)积极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银川市税务局稽查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的工作要求,周密部署,集中骨干力量,采用信息化手段,全面开展了税务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全年共承接总局随机抽查企业8户、区局稽查局随机抽查企业284户,自行开展随机抽查企业29户,立案检查户数45户,自查补税11055万元。该项工作能够按照工作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未产生负面影响。

(二)积极贯彻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告制度

贯彻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告制度和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进行联合惩戒合作制度,做到应登尽登不瞒报,提高工作质量。对公布案件认真录入,细致审核,保证公布案件信息合法、真实、准确。截止11月底,全年黑名单工作已结束,共录入111户,公布110户,撤出4户,均能准期、按要求完成、录入信息准确无误,未产生负面影响。

(三)积极公示政府采购信息

 全年通过区局政府网站对外发布餐厅招标、中标信息2条。全年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也未发生减免费用情况。

(四)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

创新形式,广泛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结合行业自查,我们通过大会动员、分行业集体约谈、“一对一”重点辅导等形式向企业宣讲税收政策法规和税法知识。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和法治意识。结合“税收宣传月”主题活动,联合公安部门在市民大厅宣传发票常识以及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惩处办法,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热情地向前来咨询的纳税人进行政策解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11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7

17563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国地税合并后,纳税人税务档案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整合,但是税务稽查档案管理的更新较税务日常管理而言还比较落后,市级重点检查对象亟待在“金税三期系统”内完善。

二是目前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的信息公开仅仅在银川市税务局官方网站,这对于信息公开的渠道而言还不够广泛,致使纳税人获取随机抽查信息的途径不足。

三是联合惩戒措施操作性不强。只有突出联合惩戒措施的可操作性,合作备忘录才会有生命力,税收“黑名单”才会有震慑力。目前,税务机关与外单位的联合惩戒操作流程还不够明确,如惩戒案件的推送方式和流程、具体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每个参与部门实施惩戒措施的操作流程等。

四是联合惩戒的沟通反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目前,税务机关与外单位的联合惩戒沟通反馈机制尚未完善,因而对外单位的惩戒措施无法获悉,无知道联合惩戒收到了哪些实际效果。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与四部委紧密合作。加强与四部委(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着力推进制度化建设,提高联合惩戒工作的可操作性,确保每一项制度、措施都落到实处,真正发挥多部门联合惩戒税收违法“黑名单”的积极作用。

二是加强管理部门协作,推动黑名单工作。通过加强税务系统内部工作协调,进一步强化内部运行,实施对联合惩戒对象的后续管理,对推送的“黑名单”案件加强跟踪,逐一落实,保证惩戒工作在税务管理措施上到位,确保联合惩戒税收违法黑名单工作落地有声,不断取得实效。

三是深化合作机制,加强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联合整治及对外宣传工作,形成打击合力,提高宣传整治的效率,扩大社会影响力和稽查震慑力,促进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与此同时,利用更多的新媒体宣传“黑名单”,扩大社会影响,真正做到“让诚信纳税者一路绿灯,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

四是强化信息公开扩大社会影响。进一步拓宽税务随机抽查信息公开的渠道,除了通过银川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外,利用银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全市各办税服务厅以及地方政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统一平台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查处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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