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网站(/col/col11032/index.html)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街育安巷130号;邮编:750004,电话:0951-5119015 ;传真:0951-511909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政府、自治区税务局、银川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全面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税务部门治理能力。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情况
2019年,银川市税务局通过广播电视、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公开各级税务系统政府信息2343条,其中微博发布税收政策公开文件1662条,微信发布482条,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162条,机构职能、领导简介等公开信息16条,政府采购信息6条;主动公开本机关政府信息168条,展示了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维护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通过官方网站局长信箱等途径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按期办结8件,除其中3件因申请的企业不属于银川市税务局管辖范围未受理外,均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条例》规定工作日内进行了答复,确保了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到100%。全年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也未发生减免费用情况。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19年按时限要求协助办理了银川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21号提案(《关于引导我市餐饮行业健康发展的提案》)、038号提案(《关于抓好政策落实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提案》)、080提案(《关于助力全域旅游实施精准扶贫建设滨河大道公益性农产平小型交易市场提案》)的回复工作,得到银川市工商业联合会、九三学社界、青联提案委员“很满意”的评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主要领导推进部署,责任部门落实具体措施,经办人员积极主动负责,严格按照宁夏区税务局发布的《网站管理办法》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形成了人人参与、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加强上网内容的政治把关、涉密把关和舆情把关,严禁涉密信息上网,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责任制,明确审查机构,落实审查职责,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四)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65号)要求,做好宁夏区税务局在网站上设置的基层政务公开栏目的维护工作,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并严格落实网站信息审批制度,确保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配合做好公开平台建设
2019年,银川市税务局积极巩固依托报纸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公开阵地,结合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特色工作大力策划宣传专题,向社会宣传解读减税降费政策、机构改革和税制改革情况等,展现了银川税务良好的精神风貌。充分利用系统行政办公楼、办税服务厅电子屏滚动播放各类通知公告、涉税政策、形象展示等内容,方便纳税人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服务举措等。积极拓展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渠道,丰富了公开内容,活跃了公开形式,2019年“银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突破6万人。严格按照宁夏区税务局网站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做好栏目更新,便于社会公众查询、浏览信息。设置局长信箱,公布来信来访联系方式,鼓励社会公众监督和提供建议要求。
(六)强化监督保障
1.加强考核考评。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的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严格政府公开事项审查,及时回复宁夏区税务局公开办转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全面加强公开电话管理,定期检查政务公开情况,并发布内部通报12期,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舆情应对。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于税务部门的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诉求,自觉维护税务机关的良好形象,银川市税务局不断加强涉税舆情的日常监测工作,专门制定了《银川市税务局涉税舆情应急预案》、《银川市税务局减税降费工作舆情应急预案》、《银川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改革舆情应急预案》,设置专门的舆情监控岗,建立市、县两级舆情管理机制,坚决落实舆情管理属地责任,增强舆情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及时化解和消除各类舆情隐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0 | 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0 | 157 |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211408.00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银川市税务局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五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敏感领域信息公开还不够深入、不具体、不及时;二是“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与日趋繁重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 继续推进重要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大对税收责任清单、权力清单、税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力度,公开“放管服”各项具体措施、落实情况,公开办税指南、办税程序流程、服务举措,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
2. 持续发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在宁夏区税务局的领导下,将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更加高效的工作指导和学习交流平台,提升银川市税务局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3.继续做好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和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档案备查等工作,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扩大公众参与的覆盖面,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没有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