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0-01-19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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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有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网站(http://ningxia.chinatax.gov.cn/col/col12609/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以下简称“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亲水南大街17号,邮编:750002,电话:0951-5069690,传真:0951-567332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按照宁夏区税务局和宁东基地党工委、管委会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以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坚持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交流互动,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明显提升。2019年,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60条;微信公众号总订阅数1174个,发布信息154条;开通“宁东税务”微博,发布信息63条;受理服务热线5500余人次,印制减税降费宣传资料8000余份。

(一)完善公开机制。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治税的重要内容,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细化分解,自上而下形成了联系紧密、责任明确、 协同合作、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并由专人审核发布内容,法制科负责合法性审查,办公室负责保密审查,通过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保密关、舆情关,确保公开内容的正确性、准确性、权威性。

(二)突出公开重点。认真落实宁夏区税务局信息公开要求,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把法律法规、税收征管和服务规范、纳税信用信息和重大涉税违法信息等确定为年度公开的重点事项,同时规范公开时限和程序,确保纳税人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公开。一是聚焦重点工作宣传。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期间,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上门辅导等方式,培训辅导纳税人6000户次,印制各类宣传资料8000余份。二是聚焦主流媒体宣传。在人民网、光明网、新华网、《宁夏日报》、宁夏电视台、宁夏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发布税收工作动态,全年刊发各类信息全年刊发新闻宣传报道80余篇,制作减税降费宣传片1部。三是聚焦手机APP宣传。结合宁夏区税务局开发的移动端减税降费综合服务平台“获得”,为纳税人点对点发送适用的税收政策,实现了纳税人随时随地学习、咨询等功能。截至目前,“获得”平台已注册纳税人3396户。

(三)丰富公开载体。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纳税人课堂等形式,及时公开相关涉税政策法规文件、发布通知通告、提供办税指引服务、宣传税收工作动态,最大限度地让纳税人了解涉税信息。此外,通过局长信箱等形式,受理有关涉税问题和诉求,进一步拓宽了税务部门与纳税人的沟通渠道。对收到的邮件,我局均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了处理,并反馈了办理结果。全年共接收依申请公开2件,局长信箱1件,均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条例》规定工作日内进行了答复,确保了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到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35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1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29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各,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收到投诉举报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在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仍有差距:一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待进一步加强,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注、参与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按“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0年,我局将继续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结合相关要求,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和税务部门公信力。

(一)强化认识,自觉公开。通过日常宣传、组织培训等方式,使税务干部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对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深化税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等重要意义,从而自觉把税务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二)丰富形式,广泛宣传。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再清理、再规范,及时跟踪报道最新税收工作动态,建立健全信息内容保障机制。同时,在现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强化同宁夏电视台、《宁夏日报》等主流媒体的联系,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健全机制,落实责任。一方面,对所有公开的内容须经过事前审核,准确把握公开的范围。另一方面,以绩效考核为依托,明确各部门政务公开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税务局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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