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0-01-19 16:34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 字号 : []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有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吴忠市税务局县局信息公开红寺堡区”网站(/col/col11670/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金水西街14号,邮编:751900,电话0953-5098700,传真:0953-5098700)。

一、总体情况

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党委始终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重要议事日程进行讨论决策,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为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局领导直接抓,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抓,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良性工作机制,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2019年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8条。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红寺堡区税务局党委始终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重要议事日程进行讨论决策,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大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分值。为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和网站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抓,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良性工作机制,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紧扣重点事项,深化主动公开

2019年,按照宁夏区税务局、吴忠市税务局和红寺堡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红寺堡区税务局紧密联系实际,围绕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等重点工作做好公开,并明确具体牵头落实部门,为各项任务的落实提供了明确依据。各部门强化工作落实,不断加大对减税降费,社保费及非税收入划转等政策的宣传力度,发布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办税等征管服务创新举措,及时更新办税指南、办税流程等。

1.强化税费政策宣传。主动公开税务部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在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税务局规范性文件制发后,及时在网站等平台公布并做好税收法规库同步更新。积极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创新宣传载体,实现税收宣传辅导立体化覆盖。一是组织培训深解读。认真组织现场培训,采取一对一辅导的方式,对减税降费政策进行解读,共组织培训辅导24期,其中在红寺堡区委学习会上开展了一期减税降费专题讲座,获得了地方党政领导的肯定和赞扬。二是“线上”“线下”全覆盖。“线上”通过内外网站专栏、短信、微信向辖区党政领导、法人、财务和办税人员推送减税降费信息4100余条。在红寺堡区文化广场电子显示屏、红寺堡电视台和红寺堡微信公众号、网络评论系统等政府信息平台推送税收政策“线下”通过“大走访”活动,进行“拉网式”宣传,通过与邮政分公司共建的“税宣+邮路”税收宣传网络发放减税降费宣传“礼包”6000份,上门辅导纳税人4000余户(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是开展社保费专项宣传辅导。按照降率减费的有关要求,组织专项辅导40余场,辅导缴费人12000余人,落实社保费缓征优惠政策。

2.强化征管服务措施落地。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不见面 马上办”政务服务改革决策部署,努力实现“放”到位、“管”得住、“服”得好的目标,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一是强化分析研判。坚持按季度召开税收分析会,结合税源结构,强化重点税源企业动态管理,分析查找收入措施短板,为创收措施提供参考。二是强化风险应对。及时监控多缴欠税数据、减免税疑点数据、会统监督疑点数据,分析数据产生的原因,修改错误数据,提高征管数据质量。三是强化监督职能。加强对应征、上解、入库、减免、退库各个行业税收资金核算监控。严防占压、挪用、侵占税款以及混库等税收违规行为的发生。

3.强化代表委员联络沟通质效2019年,红寺堡区税务局进一步完善沟通机制,畅通联络渠道,通过上门走访、税企座谈等形式向29人次红寺堡区代表委员、13人次吴忠市代表委员、8人次自治区代表委员及全国人大代表马慧娟同志(6次)主动汇报税收工作,交流税收改革情况,解答涉税问题,征求意见建议,让代表委员进一步了解税收政策、支持税收工作,联络沟通工作的层面和效果不断扩大,有力促进了各项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4.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2019年根据《宁夏区税务局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宁夏区税务局机关目录外标准下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机关采购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严肃性,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全过程公开政府采购情况,本年度采购信息15条。

5.其他涉税信息。公开机构职能和领导信息、公开办税流程和办税指南、公开本局年度重点工作等。

(三)积极主动作为,规范依申请公开

2019年,红寺堡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条例》,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件办理程序,创新方式方法,探索完善办理流程机制。一是完善申请方式,拓展申请渠道。在用好局长信箱、对外公开服务热线等传统渠道的基础上,持续运用好红寺堡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形成当面、信函、传真、网络等线上线下全天候多类型申请渠道,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及各方面同税务部门沟通交流的便利性、有效性。二是严格办理程序,确保答复规范有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受理、审查、答复和备案等流程,确保答复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及时回复,答复内容严谨规范。三是实施台账管理,确保办理实效。建立依申请台账,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办理、答复、送达、归档、销号等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加强信息管理,强化正面引领

一是加强公文公开管理。建立公文公开审查审核机制,明确公开公文发布流程和各环节责任,不断提升发文质量。二是按照税务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制定公开标准目录,并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栏目内动态更新,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严格对外公开电话管理。及时对公开电话号码进行更新维护和对外发布,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内部流转、高效便民”的原则,保证接通率和处理效率。

(五)加强监督指导,保障信息公开

1.完善政务公开考评细则。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互动交流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对重要信息不发布、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进行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建立健全舆情管理机制。根据宁夏区税务局、吴忠市税务局有关舆情管理的相关工作要求和规定,建立健全舆情管理机制,严格落实24小时舆情值班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推行期间和大征期没有发生负面舆情,防患于未然。

3.加强政务公开培训。

2019年,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项培训1次,先后派3名干部参加了自治区税务局、吴忠市税务局政务公开专项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2

2

规范性文件

0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2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12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在信息主动公开、税收政策公布、公众互动回应等方面取得了部分成效,但在网站信息发布、社会热点回应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提升。2020年我局将继续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结合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税收政策的公开,完善网上办税事项清单,强化公开渠道宣传的集群效应,不断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和税务部门公信力。

(一)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认识。使税务干部认识到推行税务信息公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对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深化税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促进税收任务的完成具有重要意义,自觉把税务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二是扩大宣传面,让公众和广大纳税人都能知晓税务信息公开的性质和作用,真正认识到税务信息公开是提高办税效率、规范税务机关权力运行和保障自身权利的重要途径,不是与己无关,而是紧密相关,促使广大纳税人自觉参与税务公开实践活动。

(二)明确公开内容

一是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明确公开内容,凡税务机关办理的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应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公开。二是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的长期和短期、对内和对外的关系。清理内部文件,杜绝暗箱操作,重点抓好涉及纳税人和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权力运行中容易产生腐败的关键环节的公开。保证公开内容的完整和真实,杜绝假公开、走过场,切实做到“让群众知情、解群众疑惑、保群众满意”。

(三)丰富工作形式

一是完善服务设施。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咨询窗口、对外公开热线电话等途径的服务功能,更为快捷地为纳税人服务。二是用好新闻媒体。探索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对重大信息通过新闻发布和邀请采访等公众易于接收的形式公开。三是依托电子平台。持续运用红寺堡区税务门户网站,实现纳税人网上信息查询和与税务机关的网上对话真正做到税务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与纳税人的沟通更加畅通,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更加规范,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权利。

(四)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审核制度。所有公开的内容须经过事前审核,准确把握公开的范围。二是完善评议制度。定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是完善考核和追究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严格考核兑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吴忠市红寺堡区税务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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