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西吉县税务局兴隆税务分局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0-01-17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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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有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受理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西吉县税务局兴隆分局(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兴隆镇,邮编:756299,电话0954-377902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西吉县税务局兴隆分局深入贯彻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恪守“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制度体系,加强政策解读,推进平台建设,全面推进税务部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引领和倒逼作用,不断提升税务系统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要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条,业务类信息(重点领域)0条,政策法规0条,政策解读0条, 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18条、机构职能、领导简介等公开信息0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0条 。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宁夏税务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条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申请方式,持续升级宁夏税务门户网站,完善“信息公开”专栏拓展网络、信函、传真等受理渠道顺畅。二是严格办理程序,确保答复规范有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受理、审查、答复和备案等流程,确保答复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及时回复,提高了时效性。三是及时沟通协调,确保办理实效。在具体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充分了解申请人的信息需求。同时加强归口管理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内容,由相关处室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答复严谨规范。全年共接收依申请0件,其中邮寄方式申请0件,网络在线申请0,全年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0起

 人大政协提案:0

 税收执法信息公开:0

 ()加强信息管理,强化正面引领

 一是修订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等5项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内容发布管理机制、舆情协作机制、风险管理机制和绩效考评机制。二是按照税务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指导市县税务机关制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动态更新,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严格对外公开电话管理。组织开展了纳税服务投诉等六类税务系统对外公开电话的集中清理,并及时对相关电话号码进行了更新维护和对外发布,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内部流转、高效便民”的原则,保证接通率和处理效率。一年来,基层政务公开意识显著增强,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

 ()抓好平台建设,强化公开载体

 按照总局下发的《省税务局网站建设管理规范》要求,统筹开展全区税务网站清理整合规范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栏目设置、页面设计、功能建设、安全防护和管理监督职责。新门户网站栏目分类更加丰富便捷,智能搜索功能大大增强,方便了纳税人缴费人查找,发挥了政府网站公开主渠道和第一平台的作用。坚持移动优先原则,加大了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公开力度,充分运用图文、H5、音视频等展示形态,实现税务“网”、“微”、“端”整体协同,信息内容同步更新。

 ()加强监督指导,保障信息公开

 完善政务公开考评细则: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网站建设管理、组织保障、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并将政务公开纳入满意度调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调整优化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进行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抓好公开申请,回应社会关切:依申请公开数量逐年增加的情况下,宁夏税务系统各级税务机关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件办理程序,探索完善办理流程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一是探索建立会商机制针对具体工作中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要求越来越高、办理难度越来越大的现状,建立了跨部门、跨层级的会商机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局内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拓展申请渠道。在用好局长信箱、在线访谈等传统渠道的基础上,全面优化税务网站功能,确保当面、信函、网络申请受理渠道和咨询电话畅通。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及各方面同税务部门沟通交流的便利性、有效性。三是实施台账管理。各级税务机关建立依申请台账,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办理、答复、送达、归档、销号等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提升服务意识对于较为复杂的申请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了解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讲清法律规定、职责边界和事实情况,避免因误解引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2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64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信息内容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宁夏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税收政策解读、公开平台建设、公众互动回应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网站建设、信息公开渠道、社会热点回应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提升。2020年我局将继续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结合相关要求,将进一步推进税收改革及创新的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网上办税事项清单,强化公开渠道宣传的集群效应,不断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和税务部门公信力。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认识。使税务干部认识到推行税务信息公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对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深化税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促进税收任务的完成具有重要意义,自觉把税务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二是扩大宣传面,让公众和广大纳税人都能知晓税务信息公开的性质和作用,真正认识到税务信息公开是提高办税效率、规范税务机关权力运行和保障自身权利的重要途径,不是与己无关,而是紧密相关,促使广大纳税人自觉参与税务公开实践活动。

 (二)明确公开内容,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

 一是按照“严格执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明确公开内容,凡税务机关办理的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依法应收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二是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的长期和短期、对内和对外的关系,重点抓好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保证公开内容的完整和真实,杜绝假公开、走过场,切实做到“让群众知情、解群众疑惑、保群众满意”。

 (三)丰富工作形式,强化全系统政府公开工作的有效性

 一是完善服务设施。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咨询窗口的服务功能,更快捷地为纳税人服务。二是用好新闻媒体,依托电子平台实现纳税人网上信息查询和与税务机关的网上对话。真正做到税务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与纳税人的沟通更加畅通,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更加规范,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权利。

 (四)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性

 一是完善审核制度。所有公开的内容必须经过事前审核,准确把握公开的范围。二是完善公示制度。在决定和办理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需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初步方案公布于众,充分听取意见后,再予以正式实施。三是完善考核和追究制度。将信息公开纳入各部门和干部的目标管理和岗位职责,严格考核兑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本单位没有其他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西吉县税务局兴隆税务分局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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